2007年2月7日

網路無益於知識的累積。

這話應該很多人都聽過。如果這不是另一個泰戈爾「世上最近的距離」那以訛傳訛的大烏龍,那大概就是張忠謀說的。這句話,是讀 Chen 寫的「網路巨變元年。」後聯想到的。

一直以來,從網路的各處,或多或少可以收集到類似的資訊。例如 Sean Kelly 提到,他原先習慣看 slashdot.org,後來改看 digg 以後,非常失望。其中的關鍵是,slashdot 有 editor 將資訊編輯後呈現,而 digg 卻比較像個看熱鬧的地方。類似例子如 wikipedia 管理結果達到百科全書水準,yahoo 知識家全由社群營造,卻只能停留在生活小常識。

再早些看過新聞,說目前看病的人經常用自己的症狀 google 找出可能病症,而正確率還不低。這報導引發一些討論,例如有醫生承認自己也會用 google 幫忙診斷。然而,有人指出:不論 google 可以提供多大的參考,我們仍然會找醫生看病,而不是查到答案之後自己找藥吃。這呈現一個很重要的觀念:網路可以讓資訊流通,所以若是純粹以資訊不對等來號稱專家的,將被淘汰。真正的專家是專門訓練加上經驗累積而成,而這無法在網路上用短暫搜尋來取得。

有句話說 "The Masses are Asses",多數決或許在政治上可行,然而在知識上卻時常錯誤。追根究底,還是要回到網路的本質:它是一個強力新媒介,可以把各種資訊流通的阻力大大減低,如此而已。一切網路上各類事物,都要回到這原點上來考慮。這也意味著大部分舊思維仍然適用,例如道聽途說並不會讓人聰明,汲取知識才會。大家電視愛看豐乳肥臀,上了網路仍然愛看。電視靠收視率轉化為廣告賺錢,流量大的網站也是靠廣告賺錢。很多人用就表示知名度,知名度就有影響力,有影響力就有錢。我的主張是網路服務根本不用考慮獲利模式,先搞出個很多人用的服務就是了,錢自己會來的。一切跟以往並沒有不同,只是載體轉換了而已。

用這角度來看 Web 2.0,它或許比較適合娛樂方面的應用?或者我該修正為,「嚴肅」以外的應用?例如無名靠免費校園網路跟胸部星人成功,youtube 上頭絕大多數都是娛樂事業,facebook or myspace 似乎都有類似的特性。那麼下次我們想到一個純粹由社群運作的 "2.0" 服務時,該問的第一個問題就不是它有沒有用,而是它好不好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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